2025年7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窦万贵受贿案,对被告人窦万贵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窦万贵利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书记,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克苏地委书记等职务…